关于受理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的通知
一、办理毕业申请的适用对象、受理时间和地点
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的适用对象:结业两年内学生,现已符合毕业条件;
受理时间:每年三月和九月;
受理地点:各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,并初审毕业资格;
换证领取时间:每年三月底和九月底。
二、提交申请表
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见附件。
三、需提交的其他材料
1.最新成绩表一份;
2.照片(均为新华社统一摄像洗印,背面写名字,保持照片整洁);
3.证书复印件(考取所缺的证书,教学秘书需查验原件后,并在复印件盖验证章上签名确认);
4.结业证原件(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)。
教务处
2019年9月4日